有机产品认证 欧盟关于有机食品标准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6-11-08 21:55 点击:
有机产品认证 欧盟关于有机食品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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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令关于有机食品标准规定,主要包括:  
1.只有当某一产品100%的配料,农产、非农产和添加剂均符合该法令(包括附录)要求时,该产品才能在销售标签上(产品名称)注明为有机产品。      
如果95%的农产配料为有机的,而剩余的5%为普通配料,而且尚未经有机生产,并在附录中列明也可使用有机产品字样。      
2.从1998年1月1日起,表明有机农产配料的最低限度为70%,但并不是说有机配料比重为70%至95%即可使用有机产品标签,而只允许在成分说明中表明有机农产配料所占的比重。
3.过渡期产品,一般停止使用化肥后第三个收获季节为止,只有为单一种农产品配料时,才可标明为有机食品,而且在收获季节前至少12个月必须符合该法令的要求。  
有机认证是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简称。有机认证是一些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认可并大力推广的一种农产品认证形式,也是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的认证形式之一。推行有机产品认证的目的,是推动和加快有机产业的发展,保证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满足消费者对有机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减少和防止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和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