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发布时间: 2016-02-16 21:17 点击:
国务院决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规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