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 实施减税降费 发布时间: 2020-02-17 16:40 点击:
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 实施减税降费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取得了长达数十年高速增长的惊人成绩,并建立与高速增长相适应的复合税制体系,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稳步推进提供了巨大动力。时至今日,大规模“基本建设期”已基本结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节点,全面深化税制改革,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税制体系,全面提升进入新时代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是当前我国面临的重要任务和难点,也是未来推动税制改革所需要坚持的基本准则。
以基础设施投资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动能难以适应进入新时代后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要求,如何促进新动能的培育成为宏观调控和税制改革的重要主题和难题。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经济发展活力源于市场活力,坚定不移地扩张、深化市场分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仍然是增强高质量发展能力的关键环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让市场要素自由组合、流动,竞相迸发出,既是应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政策措施,又是保持中长期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政策方向和趋势。
结构决定功能,功能决定能力。我们要看到,从税制体系来看,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仍然对发挥市场活力和深化市场分工有着不同程度的束缚和抑制作用,特别是增值税制中的税率档次过多、进项税款留抵、税收优惠过多等税制设计,严重影响要素和商品流转链条上不同环节的负担水平,对全国市场统一带来不利影响。我们必须在推动税制结构优化方面有所作为。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经验来看,增值税比重下降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之间有着较为显著的相关性。促进全国市场统一,全面增强税制中性,成为减税降费的重要着力点。聚焦于问题导向,以改革优化、调整税制结构,构建统一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不断激活市场活力,特别是激活实体经济的活力,更好地抵御经济运行风险带来的影响,培育形成适应于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高质量发展能力,推动整个经济社会从数量规模型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让税制改革转变发挥出富国强民的最大效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和必要选择。
进入新时代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更加成熟的阶段,建构全国统一、公平有序、深化分工、自由流动的市场体系,围绕激发市场活力这一主题,我们必须选择一条与社会发展阶段相匹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不同于传统政策措施的新路径。这种情况下,减税降费无疑成为一个最佳选择,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一直在“路上”,持续发力。与增加财政支出相比,减税降费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将更多投资决策权交给市场,更好地发挥市场活力,特别是激活实体经济的活力,更好地抵御经济运行风险带来的影响。
改革历程印证了这一点!2012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启动,直至2016年5月1日,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全面覆盖全行业,第二、三产业抵扣链条全面打通,显著降低了市场分工和交易成本,极大促进了社会化分工效率。直到今天,我们看到,税制改革仍然深化,2018年以来相继实施了降低增值税基本税率、部分行业实行进项留抵税款退税等改革,也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实质性启动了综合税制的改革,提高起征点、引入专项附加扣除,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些改革都会带来非常明显的减税效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切实的获得感。此外,还在小型微利企业减税,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领域,采取了一系列降低措施。结果表明,减税降费措施取得非常显著的效果。2018年底,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5至2017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分别为123.5、156.7、210.1,同比增长23.5%、26.9%和34.1%。这些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市场活力的发挥,助推经济社会整体活力的释放,有力支撑了经济增长。
进入2019年,以减税降费为取向的政策格局更加强化,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已经进入了新一轮“通道”,将围绕减税降费主基调,继续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加激活企业居民的投资消费意愿、能力,让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更加强烈。同时,减税降费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与市场主体共同应对复杂形势的决定和意志,对稳定市场预期带来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近期宏观经济形势运行中,一个特征就是市场主体预期不振及其带来的观望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和消费活力。习总书记在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无疑对稳定预期发挥了“压舱石”的作用,大规模减税降费又一次从根本上强化了稳预期的决心和担当,给了市场莫大的鼓舞和信心。
当然,在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我们也要冷静看到一些风险问题,亟待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来解决。特别是,减税降费后,各级政府必然面临着财政收支缺口带来的压力问题,这个关口,同步启动优化政府职能改革,在确保财政支出充分保障基本民生和基本运转的基础上,对过高标准的支出项目逐一进行压缩、精简,从根本上明晰政府和市场关系,确保减税降费落到实处,并加强对各级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跟踪督导。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