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认证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示“2016年度食品农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6 17:33 点击:
截至2015年已有21个省(市、自治区)的54个县/市被国家认监委命名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其中有9个县/市/区已成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现将申报2016年有机示范创建工作的30个申报单位对社会进行公示,其中8家单位为结合文件审查结果和专家咨询评议结果认为应进一步进行现场确认情况单位,一并列入“2016年度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同意其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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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示“2016年度食品农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践行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发展、和谐发展道路”的国家政策,国家认监委在“十二五”期间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了“2016年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旨在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有机产品认证联动监管机制及有机产业发展协调管理机制,同时开展了“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保障认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截至2015年已有21个省(市、自治区)的54个县/市被国家认监委命名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其中有9个县/市/区已成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程序,现将申报2016年有机示范创建工作的30个申报单位对社会进行公示,其中8家单位为结合文件审查结果和专家咨询评议结果认为应进一步进行现场确认情况单位,一并列入“2016年度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同意其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
我部还对经文件审查、现场检查等评审环节确认验收的“第二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名单对社会公示,同时将拟命名为“GAP认证示范区、创建区””名单一并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示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