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 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产品,该怎么罚? 3C CCC CCC认证 产品认证 质量认证 认证机构 认证公司 认证咨询
发布时间: 2018-09-29 16:37 点击:
近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全区汽车4S店检查时,发现某4S店展厅摆放的一套儿童安全座椅,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且现场无法提供外包装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该4S店因擅自销售未经认证列入目录的产品,被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内容,涉案的儿童安全座椅自2014年9月1日起应当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考虑到实施前已存在的产品,进而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给予厂方和经营单位对已生产和在售的产品消化处理的时间,自2015年9月1日起则不再豁免。
经查,该4S店在2014年11月24日购入涉案的儿童安全座椅,当时尚处于过渡期。今年6月,该座椅仍放置在展示厅里,并标注了销售价格,且销售价格与其进货价格有一定差距,属于经营行为。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