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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 旅游全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发布时间: 2015-10-01 21:18 点击:
安全生产标准化 旅游全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2015年8月1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15年8月19日,国家旅游局在京召开全国旅游安全电视电话会议,按照李金早局长的要求,进一步研究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李世宏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始终把旅游安全摆到首要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近期一些地方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
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汲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李克强总理指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近期,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极其惨重,教训极为深刻,警钟震耳。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坚决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薄弱环节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实践。
近年来,旅游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旅游安全法制体制机制还不健全,部分地区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不清、防范和监管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部分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效益、轻安全”“要钱不要命”的现象;有的部门旅游安全机构队伍建设和投入不足,旅游安全管理技术手段相对落后。旅游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
第一,出游人数大幅增长,游客遭遇旅游安全事故的概率相应增加。
第二,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我国又是自然灾害高发国,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社会安全面临新挑战。
第三,旅游者出游方式和出游行为日趋多元,散客化、个性化趋势明显,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安全监管和服务的难度。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游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旅游业发展的每个阶段、每个领域、每个环节。
 
二、立即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有效排查安全隐患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检查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包括各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情况,是否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及部署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是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包括企业是否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特别是,企业是否全面开展了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三是检查监管执法是否到位。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检查问责是否到位、实施追责是否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审批把关情况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落实等情况。四是检查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安全大检查要抓住重点。一是检查旅行社在吃住行游购娱各种购买服务中的安全,特别是包车、包船、包飞机等的安全;二是检查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在防止拥挤踩踏、使用易燃易爆的原料和危险性物品、火灾等方面的安全;三是协调相关部门检查宾馆饭店、交通集散点、重点景区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四是协调相关部门检查景区漂流、热气球、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
要结合旅游业实际情况,在行业内组织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涉旅交通运输、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进行严查。对突出隐患和问题,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要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严防死灰复燃。
(二)切实落实检查要求。一是要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方案;二是要规范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三是严格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数据库,实行挂牌督办;四是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五要认真总结,对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总结。
 
三、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旅游安全日常监管
一要全面加强旅游部门职责内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作出说明或警示,履行遭遇突发事件的旅游团的救助、处置、报告职责;指导A级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指导星级饭店、星级内河游船等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要扎实做好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完善旅游提示的发布方式和途径,及时发布和撤销面向旅游者的安全提示;加强与外交、气象、地震、卫生计生、食药监、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质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要利用各种活动和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游客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要强化旅游应急管理。各地要加强旅游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旅游预案体系;各地要制订应急预案的操作手册,加强应急演练;各地要加强旅游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及救援装备管理,实现对旅游相关企业的实时监控;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立即上报国家旅游局,电话报告力争20分钟内、书面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可直接向国务院总值班室报告情况。获知涉旅突发事件线索后,要主动调度核实,及时上报;在处置过程中,要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加大续报工作力度;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四要加强涉旅突发事件的处置,强化与公安、武警、安监、交通、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救援机制,探索依托大型旅游景区建立一批综合性的国家级旅游应急救援队伍及救援基地。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与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要加快推进旅游保险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旅游保险在转移旅游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四、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旅游安全工作有人抓、抓到位
一要明确旅游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预警提示、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事故追责等方面的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落实“党政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失职追责”制。要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监管执法。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加强日常防范和督促检查。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指导督促旅游相关企业履行市场主体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的“三基”建设,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