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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标认证 多部委再度联合加持!知识产权政策利好全面赋能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19-04-17 17:08 点击:
贯标认证 多部委再度联合加持!知识产权政策利好全面赋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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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发展,有赖于知识产权、科创等领域的共同发力。新经济时代下,加速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进程、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成为了打造世界经济版图新亮点的必然选择。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发布修改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一系列知识产权及科创重磅政策措施的助推下,中国及全球经济正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同时,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日前,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鼓励地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专业化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指导意见。
 
其中,知识产权相关重点内容如下:
 
三、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
 
(三)支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地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专业化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五、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二)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成果。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专利导航,助推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布局,推广知识产权辅导、预警、代理、托管等服务。
 
六、改进服务保障工作
 
(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规范中介机构行为,优先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技术支持、投资融资、知识产权、财会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财政部发布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成果转让不再强求资产评估
 
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动力。上交所科创板的快速推出落地,有力推动我国高科技企业研发成果的价值转化,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对国家创新发展具有更强的战略意义。
 
日前,财政部发布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决定,本次修改主要目的是松绑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转换,通过研究成果的市场化定价转让、出资,为科研院所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创造条件。
 
《暂行办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如下:
 
1、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不再上缴国家,全部留归本单位所有。
 
2、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作价出资的经济行为不再需要履行政府审批程序,由单位自主决定。
 
3、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作价出资的定价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资产评估,由市场定价或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4、增加一项处罚条款: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出资行为中,如果存在串通舞弊、暗箱操作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国家多次对《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修改优化,不断提高专利审查效率、改进专利审查质量。2017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专利审查指南》完善性修改工作。历时一年,形成《专利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
 
日前,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起草的《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5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据悉,本次《指南》修改任务主要体现三个方面,包括引导创新主体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对专利审查制度进行完善、对现行《指南》中涉及专利申请事项的不清楚、不合理之处进行澄清和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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