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认证 知识产权认证机构认证审核人员要求 知识产权认证 认证公司 认证咨询公司 认证证书查询
发布时间: 2018-07-26 22:38 点击:
(1)通用要求
依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的《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第二章的通用要求执行。
认证审核人员应当“满足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所需的相关知识与技能要求”的具体要求同认证机构专业性要求,即认证审核人员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视为“具备满足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所需的相关知识与技能要求”。具体参见《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附录A.10。
二是认证机构返聘的具有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退休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内退人员。正式退休或提前退休的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以及与认证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内退人员提供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的证明以及与认证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若认证审核(审查)人员在从事认证活动过程中不符合专职要求的,国家认监委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即“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不在认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的,责令改正,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的处罚,仍不改正的,撤销其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