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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AS18001认证 路桥施工OHSAS18000认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15-12-21 14:59 点击:

OHSAS18001认证 路桥施工OHSAS18000认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司领导没有真正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少数施工公司的领导,思想认识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没有从思想根本上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浑浑噩噩,得过且过,对于安全责任与管理,往往是说得多做得少,表面文章做得多,实际落实做得少,安全生产管理虽在进行,但是安全管理体系未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人员配置有职无位,职责不明,处于被动的无序的管理状态,未能与时俱进,从而去主动管理,积极管理。
2、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由于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行了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罚措施,安全责任事故处罚力度很大,路桥施工企业为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同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奖少罚多,稍有疏忽极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受到严厉的处罚,因而极少数施工企业领导不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即使勉强分管了,也工作积极性不高,被动管理,总想着换个其他的责任小的差事,从而在源头削弱了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施工现场的安全员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他们责任重大受处罚的严厉,受奖励的很少,不愿意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也导致了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不够。
3、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薄弱 
当前很多路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仍旧欠缺,缺乏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措施,管理手段也相对落后。 
1)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没有单独设置,基本上将职能设在劳动人事部门,人员配置上也严重不足,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多数为兼职人员,不少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仅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仅仅挂名应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而且,许多公司的项目部基本没有单设安全管理的部门,资源配置更显不足,难以全力以赴开展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困难
部分施工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很难落实到位,更没有能做到及时更新,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差,使得在技术、资金、设备上的大投入和高保障失去了意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时有存在,即使有制度,不少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特别是在安全投入难以落实,项目经理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 
3)少数项目部经理素质偏低,安全管理水平不够    
 路桥工程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然而实际工程中,很多企业采用合作、借用资质等办法获取路桥工程,导致冒名项目经理较多,而且很多企业因中标工程较多,缺乏合格的项目经理,因而在许多工程施工中,真实合格的项目经理无法到岗履责,实际组织施工的替代项目经理管理水平较差,难以胜任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工程施工,而且有些项目经理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配备不全,从而导致项目部整体管理水平较低,无法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4)协作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较差 
很多路桥施工公司并未建立专门长期合作的劳务协作施工队伍,大都是在工程中标后,将工程全部或部分临时分包给有关的协作队伍,施工企业只是派几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安全管理专业人员不足。大部分协作队伍的管理水平低下,其负责人大多是没受过多少文化教育的民营老板,安全意识淡薄,很难诚恳接受施工企业的管理,施工企业派驻的人员难以顺利开展工作,在安全员不足的同时,这就使得企业的安全管理力度不强,无法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从而诱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5)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员责任心不够。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路桥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很多,而且随时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随时监控,积极防范。这就需要现场的专职安全员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惰性大,不能坚持在施工现场巡视监督,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在已有的安全设施中,静态安全设施多,动态安全设施少;普通安全设施多,电子安全设施少;图形显示安全设施多,声响警示安全设施少;适用一般公路的安全设施多,适用于高速公路的安全设施少。很多企业现有的安全设施不能够很好地提醒、诱导,警示关联人员,以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的作用,远不能适应公路建设迅速发展的需要。  由于部分驾操人员员疲劳开车,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淡薄,而且有的项目工程为了节约费用,减少或不设置安全警示牌,作业路段现场缺乏足够的引导、警告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人员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原因,道路施工过程中尚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更是造成施工的重要原因。
5、施工人员从业素质较差,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日益扩大,劳务市场的培育相对滞后,路桥施工企业雇用的劳务工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有组织的散工,而且90%都是农民工,大多都是才出农田就上工地,在意识和角色的转换上都难以及时适应。很多农民工文化程度低,从业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无法在短期内通过培训安全达到国家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作业要求,“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从我国历年来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来看,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民工违反操作规程,且又在发生事故后不汲取教训造成的。
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
 当前,路桥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工程造价越来越低,很多施工企业为了确保工程中标,恶意降价,以至于一些工程在中标后,只剩下工程直接费,而少了安全生产经费、现场管理费等间接费,从而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获取利润,降低工程造价,不惜减少安全经费投入,使得必要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安全防护设施防护不到位、安全防护用品不能及时发放,造成安全事故频有发生。
7、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很多施工企业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的意识非常淡薄,现有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不及时、未落实,受到的安全教育培训非常少,常常是流于形式,纸上谈兵,走个过场。甚至有些企业觉得根本没必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大量农民工的使用,多数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就直接到工地参与施工,以致很多农民工根本不懂得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这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现象严重,不知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极易出现安全事故。
8、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造成疲劳作业 
当前的工程招标中,对路桥工程合同工期的要求本来就紧,常常是时间短任务重,但建设单位经常以种种理由压缩工期,使得本已紧张的工期变得更加紧迫,加重了施工单位的精神紧张程度,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为了完成一再缩短的工期,施工企业不得不经常加班加点,施工人员超负荷超强度工作,增加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这样就会出现,现场指挥人员长时间疲劳作业,体力工人长时间疲劳作业,机械设备长时间疲劳作业,再加上夜间施工现场照明无法和白天相比,能见度相对很差,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9、安全技术方面 
路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科研相对落后,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亟待提高。近年来,科学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和施工危险性大的工程日益增多,一大批高大精尖工程的出现,都使施工难度、危险性增大,而先进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及时跟进,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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