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16949质量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4.3.4 不定期收集是对非常规性记录进行收集,包括随时收集、阶段性收集或项目周期收集。
4.3.5 各部门可依据记录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收集方式。
4.3.6 质量记录的记录人员在项目未完成前应保存好已有的记录,项目完成后将质量记录整理交由文件管理人员保存。
4.4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码
4.4.1 质量记录表式由各部门编制,并报综合部进行表式编号,综合部负责统一编制各类表式的编号,《质量记录清单》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时确定有关质量记录的保管期限及归档部门。
4.4.2 质量记录的编码规则如下:
LJZ-××× - ×××
同类质量记录的顺序号(001、002…….)
所属要素代号(4.2.3、4.2.4……)
金雁机械制造拼音缩写代号
4.4.3 质量记录应按上述编号;上级部门统一编号的记录不再重新编号。
4.5 质量记录的查阅
4.5.1 合同规定需要查阅的质量记录,由管理者代表在商定期内可提供给顾客及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4.5.2 各部门、工序间的接口,必要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可查阅质量记录。
4.6 质量记录的归档
质量记录的归档由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并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并于每年一月份由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按照综合部规定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归档。由文件管理人员填写《质量记录归档清单》。
4.7 质量记录的贮存
质量记录的贮存设施达到防火、 防潮、 防蛀等要求,以免记录的损坏和变质、档案室应配备文件柜,其他部门也应尽量使用保护性能良好的文件柜。
4.8 质量记录的保管
4.8.1 质量记录应分类保管,标识清晰,以便检索和查阅。各部门保管的质量记录按“4.4.2”条编号分类,移交档案室的质量记录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保管。
4.8.2 质量记录的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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