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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认证 烟台出台了《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6-12-15 19:30
知产认证 烟台出台了《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暂行办法》
在烟台,伴随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进程不断加快,烟台将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来抓,调动全市企业参与贯标的积极性,着力打造和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烟台走的每一步都很扎实。
2014年,烟台出台了《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暂行办法》,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分为“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和“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两个阶段,每年遴选不超过20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对于纳入“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将择优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同时对认定为“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且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择优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2016年,市知识产权局新修订了优势企业培育办法,规定每年在通过贯标认证企业,且《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评分90分以上的培育企业中,择优认定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给予10万元资助,以前获得资助不重复资助。
“按照新修订《办法》,优势企业的要求条件高于贯标,企业除通过认证、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合格后,还要在知识产权产出数量,经济效益,保护水平和运用能力等方面居于全市前列才符合认定条件。”王玉平说,现在贯标作为优势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加强咨询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对接,市知识产权发展中心设立烟台市贯标咨询服务办公室,承担监管督导、培训工作。贯标推广前期,烟台组织进行企业和服务机构内审员考试,定期对服务咨询机构进行了督导考核答辩,牵头建成“山东·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培训工作站”,该工作站面向全省开展了4次培训,累计培训内审员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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