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认证资料评审及证书颁发程序 发布时间: 2020-08-11 13:54 点击:
绿色食品认证资料评审及证书颁发程序
7.1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 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
(1)认证合格
(2)认证不合格
7.3 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 8条。
7.4 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
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颁证
8.1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