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清洁生产的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 2016-05-25 12:52 点击:
推行清洁生产的税收政策
(1)所得税优惠:对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原料进行生产的,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如对以煤矸石、粉煤灰和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以及利用废液、废渣提炼黄金、白银等免征增值税。
(3)建筑税优惠:建设污染源治理项目,在可以申请优惠贷款的同时,该项目免交建筑税。
(4)关税优惠:对城市污水和造纸废水部分处理设备等实行进口商品暂定税率,享受关税优惠。
(5)消费税优惠: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 O%的消费税。(以上各税收减免优惠,需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