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SS认证奖励 关于组织开展ITSS认证奖励资金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11 17:57 点击:
ITSS认证奖励 关于组织开展ITSS认证奖励资金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成经信财〔2018〕23号
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财金局,成都高新区电子局、财金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成经信财〔2017〕89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ITSS认证奖励资金申报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纳税,2017年1月到12月31日新获得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认证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资料
 
(一)《成都市企业取得ITSS认证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三)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四)与认证及相关咨询辅导机构签订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加盖本企业公章)。
 
上述资料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企业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初审工作。
 
(三)企业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表》、汇总表和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2份、附电子版)分别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