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三体系认证 三标一体认证与50430认证合并集成的合规性与合理性 发布时间: 2018-02-22 21:21
ISO体系认证 三标一体认证50430认证合并集成的合规性与合理性
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条款中,多处出现“适用的法律法规”或适用其他要求的语句,如1.1总则中的a)和b)中都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再如其他条款,7.2.1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d)“与产品有关的附加要求。”在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条款中也更加明确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内容。
    《规范》是国家标准之一,是项目层面上的管理体系标准,因此,贯彻《规范》也是三大体系的内在要求,适当地将外部审核深入到企业的项目层面上是合规合理的。
    建筑业企业的产品大多是项目成品,建筑项目队伍分散,更需要强化企业管理体系。在贯彻三大体系的同时,按三大体系模式审核项目层面的管理体系会更深刻地看出企业在项目层面上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在新《规范》开始实施的今天,建筑业企业的项目层面的管理体系可以明确为以《规范》为基本内容的项目管理体系。
    对于积极贯彻《规范》的企业来说,应当对《规范》的贯彻效果有一个适当的检查方式,那么,如何投入适当的资源进行检查呢?如果建立一个临时小组或建立一个常设部门是可实现对《规范》贯彻情况进行有效检查的,但是对于决定已经接受三大体系认证的企业来说,就面临着同时建立两套检查组织的高消耗问题,作为已经贯彻并实施认证三大管理体系,并愿意以全国统一实施的《规范》约束自己的企业来说,尝试进行三大体系集成《规范》的外审、内审及管理评审是合理的,这将有益于被审核企业降低企业及项目的风险,提高综合效益。
   另外,了解ISO标准的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在ISO标准家族中关于项目管理方面已经有了ISO10006《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质量指南》GB/T19016,那么,为什么不将三大体系认证与ISO10006相集成呢?其答案可以在《规范》编写委员会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手册》中找到,编写委员会在此《手册》中明确写到,“国际上的项目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此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10006,GB/T19016)属于广义的项目管理,对中国建筑业企业来说,缺乏专业适用性。”这就解释了四合一集成中不使用《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质量指南》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