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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认证机构,某ISO认证公司违规被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500元 发布时间: 2023-06-04 20:07 点击:
ISO认证机构,某ISO认证公司违规被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延市监处罚﹝2023﹞84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2
处罚内容 图片
罚款金额(万元) 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8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应当符合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确保认证过程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或者遗漏程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七条“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及第二十一条“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从事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应当完成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确保认证、检查、检测的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遗漏程序。”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要求的,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已修订为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认证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期限为6个月,期间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二)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500元;2.罚款50000元。
处罚机关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26MB15854938
数据来源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26MB1585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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