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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特点 发布时间: 2023-03-11 18:21 点击:
浅析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特点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2022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指出,自2022年8月6日起,对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分为高风险领域和低风险领域。申请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项目的认证业务,实行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从事其他领域的认证业务,申请人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或优化审批服务。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国内外认证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会适时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及优化审批服务的认证领域目录及相应的审批条件细化要求。
一简化审批流程
申请从事除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项目的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的认证业务可根据申请机构情况,自愿选择优化审批服务或者告知承诺方式。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将经营许可条件、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申请机构以书面形式(电子文本)承诺符合法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而申请机构不愿作出承诺的,可以选择优化审批程序进行资质认定。
传统的优化审批方式的审批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公示、专家评审(需要时)、审查、审批,告知承诺方式简化了审批流程,极大地压缩了审批时限,办结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左右,切实为申请机构带来便利,为申请机构争取先机,此举与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相契合。
本文结合日常工作以新设立认证机构为例,介绍按照告知承诺方式进行申请的流程,认证机构可按照“申请- 受理-审批-公示-核查”程序办理审批事项。
第一,申请。申请设立认证机构的企业登录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系统,按提示填报申请信息,自动生成《认证机构申请书》《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书》,打印并签字、盖章后,连同注册资本材料、管理制度材料、申请领域及专职人员材料和公示材料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并提交。
第二,受理。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受理办公室接收相关认证机构的填报材料,告知承诺书和相关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认证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单。
第三,审批。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不对申请机构填报的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告知承诺书和相关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作出许可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颁发认证机构批准书。
第四,公示。审批通过后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会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栏”公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获取资质的认证机构及取得的认证领域,公示材料为:认证机构申请书、申请机构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申请认证领域的证书样本、高级管理人员、专职认证人员信息及专职声明,公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日。
第五,核查。资质审批后2个月内,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会对认证机构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统一组织核查工作,可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该公告还强调,现场核查中发现认证机构作出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资质的,按照相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并予以公布。该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失信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同步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其此前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被撤销行政许可的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请该行政许可。
限于《公告》篇幅有限,该公告只规定了监管的方式及牵头部门,监管的要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务实有效的监管规则体系。监管规则应着力发挥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职能优势,不断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行业治理体系;着重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监管手段,推广线上线下一体的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监管力度和效能。
“证照分离”改革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政府改革,改革的结果是将降低门槛后的方便送给了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了政府,这是政府理念上的重大改革。由以前的“以批代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带来的是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变革、审批流程的优化、监管手段的创新。
“证照分离”改革让政府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上,职责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加快推动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的形成;让市场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后能尽快开业经营,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也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培育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信用经济的发展。
告知承诺是“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抓手,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加强政府治理能力,实现审管衔接。
三结语
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在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认证机构发展过程中有着积极的作用。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在未来发展中,要继续平衡好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在“放”的同时加强“管”,做到风险可控。在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时,要进一步明确审查重点及形式,通过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督核查,有效识别申请机构的虚假承诺行为,及时阻止不当许可的发生,从而降低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风险。同时,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为实现分类精准监管提供信用信息大数据,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保证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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