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贮存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被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 2020-08-13 18:34 点击:
未按规定贮存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被立案调查
日前,虹桥镇一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因未按规定贮存医疗器械,被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
前不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虹桥镇的一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在其二楼库房货架中发现一盒巨星牙科X射线胶片、三盒硅橡胶印模材料未按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该局进行了立案调查。
根据调查情况,执法人员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时如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储存医疗器械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医疗器械标签及说明书上的内容,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做好日常养护。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筑牢乐清药械市场质量安全防护网。